可以定两家医院
广州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定 两家医院 ,一家为基层医疗机构(简称“小点”),另一家为其他医疗机构(简称“大点”)。其中,“小点”通常指社区或一级医院,而“大点”则是指二级或三级医院。对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还可以选择1家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中医)。
具体操作上,参保人凭医保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选点确认手续。定点医疗机构会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为参保人办理选点登记,并在门诊病历上书面注明该医疗机构为选定医疗机构。参保人或家属需要签字确认并登记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选定“小点”后,可以在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择1家其他医疗机构(简称“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如果去年已经有定点医院,下一年不需要再做定点,自动可以续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做了定点一年内不可以更改。
建议参保人在选择定点医院时,综合考虑自己的就医需求和方便性,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