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门诊统筹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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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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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三级医院50%、二级及以下医院7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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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三级医院50%、二级及以下医院4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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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 :门诊费用可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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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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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三级医院:先自付10%,剩余部分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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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二级及以下医院:先自付10%,剩余部分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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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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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35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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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15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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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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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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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珠海社保掌上办”小程序或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完成选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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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后,持社保卡或电子凭证就医,系统自动计算报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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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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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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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联网结算直接扣除应报销金额,个人自付部分由本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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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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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职工医保不设起付标准,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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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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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需提供完整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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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提供转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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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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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三级医院提出转诊申请,经单位审核后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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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省医珠海医院等指定机构,转诊有效期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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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叠加
- 职工医保与门诊特定病、住院报销限额合并计算,但个人自付部分不重复扣除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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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 :需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并符合医保目录,具体病种及比例需咨询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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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保 :门诊报销比例与职工医保一致,住院报销比例更高(三级医院65%)
以上流程及比例综合了珠海医保政策,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