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保山市医疗保险政策,2025年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的计算规则如下:
一、实际缴费年限的界定
实际缴费年限指参保人员自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后,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连续年限。该年限 不累计中断 ,即无论中间是否断缴,均计入总年限。
二、累计缴费年限的认定
累计缴费年限是享受医保待遇的重要条件,分为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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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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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当地医疗保险建立前的连续工龄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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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人员退休时实际缴费月数未满120个月(即10年),则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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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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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认定 :1992年12月31日前的连续工龄,或1993年1月前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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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前的工作年限,或军人、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转移接续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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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休条件
需同时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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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满25年(男)或20年(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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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满10年(1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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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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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补缴 :若因缴费中断导致累计年限不足,可申请补缴,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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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年限限制 :1992年前的工龄仅计入基础年限,超过部分不计入累计年限。
五、示例计算
若某职工1980年1月参保,2025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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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年限 :1980年1月-2002年12月(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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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年限 :1980年1月-1992年12月(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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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累计年限 :36年(23年+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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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需满足120个月要求。
六、政策依据
以上规则依据《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医保政策执行情况综合整理,具体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