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云南省保山市医保政策,残疾人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政策
-
普通门诊
- 在参保地市域内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报销比例为 60% ,年度最多可报销150元。
-
特殊病种门诊
-
持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人及7周岁(含)以下听力障碍儿童,凭装配机构辅助器具装配单及发票回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 50% ,单次报销限额为:
-
大腿假肢1700元
-
小腿假肢800元
-
助听器3500元。
-
-
二、住院报销政策(补充说明)
-
报销比例分段 :根据年龄和退休状态不同,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9%-94%;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3万元(含基本最高支付5万元、大病最高支付18万元);
-
意外伤害住院 :起付标准与其他住院累加计算,报销比例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80%。
三、其他注意事项
-
以上政策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不同;
-
具体报销流程需通过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建议定期查询医保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医保局官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