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宜兴市最新的产假规定主要涉及产假天数、生育津贴、企业责任以及法律依据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详细的解读。
产假天数
基本产假
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延长产假
自2022年2月10日起,江苏省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因此,无锡市宜兴市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可享受的产假天数为158天。
流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生育津贴
领取条件
单位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满十个月且在生育期间连续正常参保(断了就重新计算),可在医院划卡结算(必须走生育报销/计划生育报销才会自动发放生育津贴),3个月内自动发放到单位,可在江苏省个人网厅上查询。
支付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企业责任
工资支付
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男方护理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期间,企业应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假期管理
企业要切实履行民主程序,积极完善有关假期的规章制度;具体执行中要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和假期使用方式,为职工生育提供便利,有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相关法规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地方规定
《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规定,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无锡市宜兴市最新的产假规定主要包括158天的产假、生育津贴的发放以及企业在职工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责任。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鼓励生育,并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企业需要积极落实相关政策,确保职工的各项假期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