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普通医保报销额度根据门诊、住院及慢性病等情况有所不同。门诊统筹每年最多报销1000元,门诊慢性病每年最多报销6500元,住院报销有起付线和不同比例。
长春市普通医保报销额度详解
门诊统筹报销
-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000元。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销限额根据统筹区安排,长春市最高500元。
门诊慢性病报销
- 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6500元。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在50%至70%之间。
门诊意外伤害报销
- 门诊意外伤害:学生、儿童和未满18周岁非在校城乡居民,年度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100元(不含)以上5000元(含)以下的报销比例为80%。
住院报销
- 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累计补差)。
- 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60%-80%,二级医疗机构55%-90%,三级医疗机构50%-80%(退休人员比例递减)。
- 最高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职工医保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9万元。
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转诊至上级医院需重新计算起付线,异地门诊按参保地比例报销。
- 大病保障:个人负担5万元以上部分按比例报销,如5万-10万元报销55%。
长春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医保类型 | 报销项目 | 报销比例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起付标准 |
---|---|---|---|---|
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 | 50% | 1000元 | _ |
门诊慢性病 | _ | 6500元 | _ | |
门诊意外伤害 | 80% | 2000元(学生/儿童) | 100元以上 | |
住院 | 60%-80% | 统筹基金支付限额20万 | 300-1200元 |
长春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医保类型 | 报销项目 |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 | 退休职工报销比例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
职工医保 | 普通门诊 | 一级及以下60% | 62% | 2500元(统筹) |
三级(省级)50% | 52% | 6500元(门诊) | ||
门诊慢特病 | 一级及以下85% | 90% | 6500元 | |
二级80% | 85% | _ | ||
三级75% | 80% | _ | ||
住院 | 80%-70% | _ |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