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孕检的政策主要包括免费孕前检查、产假延长及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具体如下:
一、免费孕前检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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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符合生育政策的计划怀孕夫妇(含新婚、二孩、三孩家庭及流动人口),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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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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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双方在本省居住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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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生殖系统及实验室检测、妊娠结果随访,并免费发放叶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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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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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增加1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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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享受10天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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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假延长政策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再增加10天产假。
三、新生儿疾病筛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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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夫妇至少一方具有陕西省户籍或非户籍但女方在本省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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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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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筛查 :每孕次免费进行唐氏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血清学筛查,以及两次常规超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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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筛查 :出生后6-72小时内进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3-7天完成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42天内完成听力障碍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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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措施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扩大筛查范围,或为严重致残胎儿家庭提供终止妊娠服务。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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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筛查机构需符合省级卫生部门规定,例如雁塔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供叶酸免费领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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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进行非免费筛查项目,需自费选择。
以上政策自2012年起在全省推广,覆盖107个县(市、区),每对夫妇补贴240元用于孕前筛查。建议计划怀孕的夫妇提前咨询当地卫生部门,确认具体服务流程及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