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女方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生育费用,生育费用应由生育保险进行报销 。具体流程包括:
-
女职工产后,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如果女方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保,生育时可以进行定额补助,具体标准为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
建议:
-
确保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以便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了解当地医保政策和生育保险的具体规定,以便及时办理生育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