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计划生育奖扶标准如下: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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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
每人每年发放960元,按季度发放,每季度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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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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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女家庭 :每人每年1200元(原1000元提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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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家庭 :每人每年1560元(原1300元提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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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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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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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要求 :女方年满49周岁(1976年12月31日前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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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情况 :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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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状况 :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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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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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金额 :每人每年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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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 :若未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每人每年960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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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或离婚单亲家庭 :若一方年满49周岁,按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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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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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由中央、省、市、县按5:3:2比例负担,省级财政承担提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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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周期 :按季度发放,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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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条件 :包括死亡、享受养老保险、户口迁移等。
四、申报时间
- 通常为每年1月10日前,逾期未申报者当年不再受理。
以上标准综合了国家统一政策及地方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