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四川凉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 对普通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扣除居民医保报销金额后,累计个人负担超过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2024 年为 9000 元,每年动态调整)部分,分段计算,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报销比例为:9000 元至 20000 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为 62%;20000 元至 50000 元(含)部分报销比例为 68%;50000 元至 100000 元(含)报销比例为 78%;100000 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 88%。
- 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执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 50%,报销比例在各分段比例上提高 5 个百分点的倾斜支付政策。
凉山州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相关规定按《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凉山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办法> 和 < 凉山州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实施办法 > 的通知》(凉府办发〔2022〕44 号)执行。但目前没有公开资料明确其 2025 年具体报销比例,你可以通过凉山州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