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的大病二次报销政策如下:
职工大病二次报销
职工大额二次补助(即大病二次报销)起付线 8000 元,报销比例 85%。门诊慢特病的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包括基本医疗统筹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 万元(实得)、职工大额补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40 万元(实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 “二次” 补助(即大病二次报销)最高支付限额 40 万元(实得),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共计 100 万元。
居民大病二次报销
- 报销标准:起付线 1 万元,共分 5 个费用段。其中,起付线以上 2 万元(含 2 万元)按 50% 报销;2 万元以上 5 万元(含 5 万元)按 60% 报销;5 万元以上 10 万元(含 10 万元)按 70% 报销;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含 20 万元)按 75% 报销;20 万元以上按 80% 报销。
- 特殊情况:转诊到三级以上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以及外出务工等就医认定为享受转外住院政策的,按照上述分段报销比例的 50% 报销;转诊到二级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上述分段报销比例的 40% 报销;转诊到二级以下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上述分段报销比例的 30% 报销。报销费用无封顶线。
报销方式
日照市市内就医及异地联网就医的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实行 “一站式报销”,无需另外提供报销材料,无需多跑腿,参保人在医疗机构进行医保结算报销时,对于符合报销条件的将与基本医疗同步实时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