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参认定的涉核部队名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 直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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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档案记载 :如果个人档案中有参战或涉核的文字记载,或者本人提供了参战立功、颁奖证书等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可以直接确定其参战或参试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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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参提供的名单 :总参提供的14类参战部队和参加涉核部队的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也可以直接确定其参战或参试身份。
- 战友证明 :
- 找两个以上战友作证 :对于退役档案无参战文字记载或有退伍证但查找不到档案的人员,可以通过找两个以上有原始参战文字记载的退役人员出具证明材料来认定其身份。
- 社区工作站初审 :
- 书面申请 :参战、涉核退役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参战涉核人员情况说明表》,社区工作站进行初审后填写《广东省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登记审核表》上报街道办。
- 档案与作战时间一致 :
- 档案记载与中央军委认定一致 :依据主要以本人档案中的参战涉核记载和中央军委、总参下发的参战名录为依据,档案记载必须与中央军委认定的14次作战时间、行动一致方可认定。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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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明材料 :参战或涉核人员应尽可能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档案、证书、奖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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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战友证明 :如果档案中无记载,可以通过寻找战友出具证明材料来辅助认定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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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站申请 :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社区工作站提交申请,并耐心等待初审和上报结果。
这些途径可以帮助参战或涉核人员获得官方的认定,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