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水费收费标准根据用水类型和用途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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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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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梯(0-25立方米):1.0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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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梯(25.1-33立方米):1.38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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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梯(33.1立方米及以上):1.6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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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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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0.8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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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0.0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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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0.036元/立方米(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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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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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水 :3.15元/立方米(不含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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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 :1.40元/立方米
三、特种行业用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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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行业 :6.40元/立方米(不含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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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费 :1.40元/立方米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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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表与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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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表时间:10-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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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20-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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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方式:以注册水表计量,差额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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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加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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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计划用水量时,按以下标准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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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1.75元/立方米(原价1.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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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2.92元/立方米(原价2.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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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仅适用于自来水价格,不包含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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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 通过当地自来水公司官网或线下营业厅查询水费余额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府公开资料及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具体以实际缴费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