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医保政策要求,参保人享受普通门诊医保报销待遇,需要在就医前先选定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作为其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这意味着参保人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医保报销。
参保人如果参加了“单建统筹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档”,只需选择1家三角镇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即可享受三角镇整个片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镇街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医保报销待遇。如果参保人参加了“统账结合职工医保”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二档(含补充)”,他们也只能选择1家三角镇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但除了享受三角镇整个片区的普通门诊医保报销待遇外,还能享受市直属定点医疗机构(如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市博爱医院等)的普通门诊医保报销待遇。
因此,中山医院和新市医院不能同时作为普通门诊医保的定点机构。参保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家进行定点,以便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