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当工程结算综合审减率超过8%时,审计费的扣除规则如下:
一、基本计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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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以内的部分 :由委托方(甲方)全额支付审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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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8%的部分 :按审减金额的2.5%收取审计费。
二、计算示例
假设送审金额为1395916.99元,审减金额为295719.03元,审减率为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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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以内的费用 :1395916.99元 × 0.8% = 11167.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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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8%部分的费用 :(295719.03元 - 1395916.99元 × 8%)× 2.5% = 1848.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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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审计费 :11167.33元 + 1848.64元 = 13015.97元 。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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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减率计算公式 :
$$\text{审减率} = \frac{\text{送审额} - \text{审定额}}{\text{送审额}} \times 100%$$当审减率超过10%时,超出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审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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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或合同约定不同,建议以实际条款为准。
以上规则适用于“基础审计费+审减金额提成”模式,但需注意合同条款中可能存在的特殊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