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医院的数量因地区而异,也与参保类型有关,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 广州市
- 职工医保:可选三家医疗机构,即 1 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小点)、1 家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中医)、1 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选定的就医机构。
- 城乡居民医保:只可以在广州市医保指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名单中选择 1 家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小点),只报销药费,治疗费及检查费均不能报销。
- 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及学生参保人:应在广州市医保指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名单中,选择 1 家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小点),在选定基层医疗机构后,可以再选择 1 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大点)。参保人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专科医疗机构进行相应专科门诊就医不受选点限制。
- 乌鲁木齐市:根据当地规定,每个参保人员可以选择 4-6 家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方式为三级医疗机构选 2-3 家(其中必须选择一家市属医疗机构),二级、一级和一级以下的医疗机构选 2-3 家(其中必须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 惠州市:参保职工门诊定点机构数量为 1-2 家(如选择 2 家的,至少 1 家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参保居民门诊定点机构选点范围增加 “县区第二人民医院”,未成年人选点范围增加未设置妇幼保健院县区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
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在居住地选择 1-5 所定点医院。如果你想了解更准确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