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生育津贴最新政策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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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例如,某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为1500元,产假128天,则生育津贴为: $$1500 \div 30 \times 128 = 6400 \text{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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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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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 :生育津贴按实际产假天数发放,与工资同步结算至单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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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 :妊娠3个月以上(含)流产或引产的,享受1.5个月生育津贴;妊娠不足3个月流产的,享受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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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形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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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多胞胎
难产(如剖宫产)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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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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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以上流产:1.5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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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以上流产:42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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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流产: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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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工资关系
生育津贴由单位代扣代发,不影响职工其他工资收入。
三、申领流程优化
自2024年4月起,昌吉市实现生育津贴 免申即享 ,女职工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后,医保系统自动完成申报和发放,无需参保人提交材料。此前需手工申报的流程已简化为出院结算后自动触发。
四、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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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 :符合90天以上产假的女职工,可获300元营养补贴和700元围产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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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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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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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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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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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未参保时,可享补贴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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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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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单位需连续缴费满10个月以上方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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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 :生育津贴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5-2024年昌吉市生育保险的调整内容,确保与自治区政策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