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慢性病办理指南如下:
一、服务对象
符合门诊慢性病特殊病政策的参保人员,包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和职工医保参保人。
二、可申请的病种
门诊特殊病(共17种):
-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重性精神病、儿童生长发育障碍、小儿脑瘫、儿童免疫缺陷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抗病毒门诊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康复门诊治疗。
门诊慢性病(共25种):
- 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活动性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脑血管意外、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II~III级、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老年性前列腺增生Ⅱ~III度、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症、糖尿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甲状腺机能亢进(减退)、阿尔茨海默病、癫痫、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症、原发性青光眼、精神病。
三、办理所需材料
线上办理: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社保卡)。
- 病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原件的电子版。
线下办理: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 病情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
- 治疗相关影像学资料。
- 《医疗保险指定慢性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病历资料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1. 线上办理
- 打开微信小程序“云南医保”。
- 点击首页“门慢门特登记”。
- 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如诊断证明书、电子承诺书等)。
- 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2. 线下办理
- 就诊医院医保办(特殊病需三级以上医疗机构)。
- 各县市医保经办机构。
五、报销政策
门诊特殊病:
- 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年度起付标准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70%。
- 重性精神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透析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90%。
门诊慢性病:
- 按病种实行限额支付,报销比例为6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根据病种确定。
城乡居民医保“两病”政策:
- 糖尿病、高血压患者降血糖、降血压用药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60%~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六、注意事项
- 所需材料需齐全,并确保病历和诊断证明书真实有效。
- 办理过程中需关注医保部门的审核通知,按时完成体检或补充材料。
- 建议优先选择线上办理,流程更加便捷。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提供的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