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4年门诊报销政策调整如下:
一、职工医保门诊待遇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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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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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医院等级划分:一级及以下100元、二级200元、三级300元(原统一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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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线比在职人员低300元(原统一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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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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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2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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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2600元/年(均比原标准提高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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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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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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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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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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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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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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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待遇
- 支持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按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标准报销
二、居民医保门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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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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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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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比例约为60%,个人承担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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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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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600元/年(与职工医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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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在职人员1200元/年,退休人员1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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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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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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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与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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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实现直接结算(含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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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种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在定点医疗机构可跨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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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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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返还额度按2022年地区基本养老金的2.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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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家庭共济,可将个人账户资金授予配偶、子女等亲属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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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自2024年2月19日起施行,调整后进一步减轻了门诊患者的经济负担,优化了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