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医保局发布的最新政策,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直系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以下是具体说明和操作流程:
一、政策说明
适用范围:
- 四川省职工医保参保人。
- 可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 只能代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普通人的全额费用,特殊身份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不能被代缴。
代缴条件:
- 仅限四川省内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代缴。
- 可跨统筹区代缴省内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 缴费年度:2024年和2025年均可代缴,需自行确认缴费年度。
注意事项:
- 职工本人不能为自己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 代缴完成后,个人账户余额将直接扣减,无需其他缴费渠道。
二、操作流程
绑定亲情账户:
- 下载并登录“四川医保”App,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
- 在“亲情账户”模块中添加需要代缴的家庭成员信息。
选择代缴功能:
- 返回主菜单,点击“查看更多”。
- 选择“个人账户代缴申请”。
填写代缴信息:
- 点击“选择已绑定人”,选择需要代缴的家庭成员。
- 确认代缴信息,选择缴费年度(如2024或2025)。
提交代缴申请:
- 校验代缴信息无误后,选择缴费档次(如普通居民医保)。
- 点击“代缴申请提交”。
完成代缴:
- 系统提示代缴成功后,退出即可。
三、温馨提示
缴费时间:
- 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2月29日。
-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代缴,以免影响医保待遇。
政策来源:
- 本政策由宜宾市医保局发布,更多详情可参考。
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拨打当地医保服务热线或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