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的联系方式是许多居民和医保用户关心的问题。以下是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的电话及其他相关信息。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电话
总机电话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的总机电话是0770-2871177,这是局机关的联系电话,可以接通各科室和部门。总机电话是一个便捷的接入方式,适合不特定业务的咨询,但可能无法快速接通具体科室。
各科室电话
- 待遇审核科:0770-2838059(职工医疗费用报销、异地就医备案等)。
- 医药定点机构管理科:0770-3235005(医保定点申请、协议签订与管理等)。
- 稽核科:0770-2835766(医保业务稽核)。
- 申报受理科:0770-3232368(网厅业务、在职转退休、医保征缴等)。
区县医保局电话
- 上思县:0770-8520600(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等)。
- 东兴市:0770-7691133(城乡居民征缴、职工医保征缴等)。
- 港口区:0770-2069100(参保业务、职工待遇等)。
- 防城区:0770-2220726(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职工和居民异地就医备案等)。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地址
总局地址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的总局地址是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中段(中级人民法院旁边)。该地址是局机关的办公地点,适合办理需要面对面咨询的事务。
各科室地址
- 待遇审核科: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金花茶大道中段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大楼二楼。
- 医药定点机构管理科: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金花茶大道中段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大楼七楼。
- 稽核科: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金花茶大道中段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大楼七楼。
- 申报受理科:防城港市港口区江山大道8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疗保障服务中心4-6号窗口。
区县医保局地址
- 上思县:上思县团结西路康达医院后面。
- 东兴市:东兴市兴东路270号一楼。
- 港口区: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社区龙山南路80号。
- 防城区:防城港市防城区水营大道河西开发区防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工作时间
工作日时间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统一的工作时间有助于市民和医保用户合理安排办事时间,避免因时间冲突而白跑一趟。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业务范围
主要职责
-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 待遇保障:完善动态调整和市县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 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 投诉举报:设立多种投诉举报渠道,最高奖励20万元,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的联系电话为0770-2871177,各科室及区县的医保局也有详细的联系方式。局机关地址位于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中段,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12:00和下午15:00-18:00。该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基金监督管理、待遇保障、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以及投诉举报等。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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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中央、自治区及防城港市关于医疗保障和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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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与风险防控: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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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待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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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服务管理:监督执行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监督管理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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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与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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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任务: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防城港市的医疗保险制度有哪些具体规定?
防城港市的医疗保险制度涵盖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大类,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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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统筹待遇
- 服务点: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 限额支付:每人每年300元(含一般诊疗费),超过部分由个人支付。
- 报销比例: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每日不高于150元,报销65%;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日不高于100元,报销75%;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日不高于70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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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
- 病种范围: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
- 起付标准:高血压(非高危组)、严重精神障碍不设起付线,其他病种20元/人·月。
- 报销比例:村卫生室90%(个人10%),一级及以下80%(个人20%),二级65%(个人35%),三级50%(个人50%)。
- 限额支付:各病种年度基金限额支付,超过部分由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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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观医疗待遇
- 起付标准:三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100元。
- 报销比例: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住院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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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待遇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600元。
-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个人10%),二级医院75%(个人25%),三级医院60%(个人40%)。
- 跨省异地就医:转院治疗降低10%报销比例,未经审核降低2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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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障
- 门诊:按门诊医疗统筹规定支付。
- 住院:按住院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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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医疗待遇
- 在校学生:门诊5000元以下80%报销,住院按住院规定比例支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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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100元,二级200元,三级300元。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55%)。
- 支付限额:在职职工2000元/年,退休职工2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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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待遇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300元。
-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个人10%),二级医院75%(个人25%),三级医院60%(个人40%)。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在2023年开展了多项重要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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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支持:
- 拨付疫苗费用9905.04万元,疫苗接种费用639.6万元,预拨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经费1100万元,确保疫苗采购和接种费用及时支付。
- 降低缴费费率,为全市7671家用人单位减负9319.63万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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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参保工作:
- 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94.46万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7%以上。
- 脱贫人口、监测人口和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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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制度改革:
- 新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医疗统筹、特色医保药品单列门诊统筹,提高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医疗保障待遇,将门诊特殊慢性病从29种增加到3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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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监管:
- 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89家,追回违规金额约1062万元,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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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便民服务:
- 实施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提升“十百千万工程”,全市30个乡镇(街道)和342个村(社区)可办理医保服务事项,实现镇、村两级医保业务可办理率达100%。
- 推进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免申即享”试点工作,落实重大疾病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认定“快捷办”,简化群众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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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
- 强化数字赋能,推动医保服务更加便民利民,提升参保质量和医保待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