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安徽省医保政策调整情况,主要变化如下:
一、医保待遇保障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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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由55%提升至60%,报销限额保持不变,覆盖范围扩大至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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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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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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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仍为50%,但通过分类资助政策(如对低保对象按80%-90%资助)降低个人缴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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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
大病保险起付线从2万元降至1.5万元,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起付线进一步降至7500元,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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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调整
基本医保封顶线从25万元提高至30万元,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为30万元。
二、医保支付范围与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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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待遇清单制度
实行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按国家规定支付范围执行,医保目录由负面清单制转向正面清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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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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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降低点数(如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由降点10%调整为降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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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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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和项目自付比例下调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药品及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降至20%。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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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
允许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提高资金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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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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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年,财政补助不低于670元,最低缴费标准自2016年以来首次低于财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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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实行分类精准资助,确保低收入人口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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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信息平台升级
2024年12月31日暂停医保信息平台服务,2025年1月3日恢复,涉及年度结算、异地结算等业务的办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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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保障范围 :产前检查等部分医疗费用已纳入普通门诊保障,门诊慢特病病种将逐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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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通过全国医保异地结算平台办理,特殊病门诊暂不支持异地结算。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逐步实施,2025年1月1日全省统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