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因就医类型、人员类别和医疗机构等级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关于黑龙江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的详细信息。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门诊统筹费用报销比例
- 临时外出人员: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30%,退休人员为35%。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退休人员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 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40%,退休人员为45%。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普通住院: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720元,报销比例为88%;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80元,报销比例为91%;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40元,报销比例为94%。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分别降低三个百分点。
- 门诊特殊疾病和门诊特殊治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参保人员自付20%,不设起付线,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金额为5000元,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自行转诊备案人员报销比例
自行转诊备案人员在就医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按照在本省住院支付比例基础上下调不超过20个百分点的规定进行异地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备案流程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12393视频办等多种渠道进行跨省(省内)申请办理备案。
就医流程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异地就医报销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 住院费用: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急诊)费用清单、门诊提供处方底方、住院提供出院证(诊断书或出院小结),急诊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或病危通知或抢救记录)。
- 门诊费用:医院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诊断书等。
特殊材料
首次申请门诊慢性病待遇的患者需提供住院病历首页和出院记录、辅助检查检验报告单、诊断书等材料。
黑龙江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因就医类型、人员类别和医疗机构等级而有所不同。门诊统筹费用和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在不同情况下有所差异,自行转诊备案人员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下调。参保人员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备案,并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进行直接结算。报销时需提供相应的费用清单和诊断证明等材料。
黑龙江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院名单
截至2023年,黑龙江省内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医院名单如下:
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 共计1689家,具体名单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普通门诊异地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 共计2305家,具体名单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门诊慢特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 共计1300家,具体名单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查询步骤
- 访问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 点击“网上政务服务大厅”。
- 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 根据您的就医地,查询相应的定点医院名单。
黑龙江省内异地就医报销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黑龙江省内异地就医报销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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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备案:
- 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异地备案小程序页面。
- 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钮,通过实名认证后开始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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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备案类型:
- 进入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页面,参保地为系统默认,参保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选择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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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备案材料:
- 阅读备案告知书,选中【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钮。
- 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完成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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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备案进度:
- 点击首页【备案记录】按钮,进入异地就医备案记录页面,实时查看备案进度。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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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 本人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信息。
- 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发票)。
- 费用清单。
- 出院记录(小结)或诊断证明。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本人银行卡或银行账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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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
-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自有住房)。
- 租房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如果是租房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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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人员:
- 参保地具有转诊转院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
- 有些地区可能要求提供相应的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用于佐证转诊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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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人员:
- 急诊相关的病历记录。
- 急诊的诊断材料。
- 可能还需要能证明是在异地急诊的相关材料(如异地的相关消费记录、异地的现场照片等旁证材料)。
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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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已备案且在定点机构):
- 出院结算(住院费用)或完成门诊诊疗结算(门诊费用)时,医疗机构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行费用结算,患者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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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未备案或备案不成功但已就医的情况):
- 收集材料:住院报销需要住院原始医疗费用收费票据、住院医疗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如果有备案)等;门诊报销需要门诊原始医疗费用收费票据、门诊医疗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复印件等。
- 将材料提交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线下提交或线上提交(部分地区支持)。
- 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报销款项打入患者指定的银行账户。
黑龙江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与本地就医的区别
在黑龙江省内,异地就医和本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如下: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不降低住院报销比例,与本地住院报销比例相同。
- 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备案后住院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降低10个百分点。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住院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降低20个百分点。
本地就医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本地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为85%。
- 城乡居民医保: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为65%。
异地就医备案
- 备案要求:黑龙江省内异地就医需要提前备案,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
- 未备案情况:如果没有备案就自行去外地就医,报销比例会降低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