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最新医疗保险政策,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1. 政策背景
珠海市近期修订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珠海市大病保险办法》,并将于2024年9月1日和2025年1月1日起分别实施。新政策对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进行了调整,以逐步延长至统一标准。
2. 具体要求
- 2029年统一标准:从2025年起,珠海市将逐年提高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要求,至2029年统一为25年。
- 实际缴费年限: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实际缴费年限需满10年,方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 单建统筹职工医保折算:此前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按比例折算的规定已被取消,统一按照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计算。
3. 适用范围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包括统账结合职工医保和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
- 退休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可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无需再缴纳医保费用。
4. 未缴满年限的处理方式
- 如果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缴满规定年限,可选择按月续缴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5. 信息来源
以上内容依据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文件,具体信息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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