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乌鲁木齐医保新政,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医保药品目录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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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药品覆盖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新增91种药品,扩大了肿瘤、罕见病、慢性病等病种的药品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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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药报销
参保患者使用新增药品可享受门诊特药报销,医保支付比例达70%,患者每针自费约近万元。
二、住院报销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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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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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由90%调整为95%,二级85%,三级80%;退休人员最高支付比例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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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一级及以下85%,二级70%,三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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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自付比例降低
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10%降至5%,减轻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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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报销优化
- 特殊慢性病(如肿瘤、肝硬化等6种)门诊统筹支付比例由70%提升至90%。
三、门诊报销与药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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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定点药店
自2024年10月1日起,参保职工可在定点零售药店凭外配处方享受门诊统筹报销,按一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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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范围
覆盖床位费、检查费、药品费等,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约50%,二级40%,三级30%。
四、新生儿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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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限额
新生儿医保年最高报销11万元,覆盖住院费用(一级85%、二级75%、三级60%)及门诊费用(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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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每年约300-500元,性价比高。
五、异地就医与个人账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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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跨省/省内异地就医可执行乌鲁木齐市医保政策,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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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等近亲属也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医疗费用及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六、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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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生效时间 :部分政策(如门诊特药报销)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其他(如门诊统筹药店)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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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渠道 :可通过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各分中心电话咨询。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目录更新、报销比例调整及服务优化,进一步提升了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