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地区产检先自费再报销的政策情况:
- 北京:
- 报销方式:产检费用需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全额垫付,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到单位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 报销标准:自确定妊娠至终止妊娠,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标准支付 3000 元。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
- 湖南长沙:
- 报销条件: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需是孕 20 周以后的产检费用,且这部分费用需为纯自费,不能使用医保统筹和医保个人账户。
- 报销流程:首先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公众号上进行生育登记,审核通过后下载回执;然后到医院小程序进行生育备案;最后带身份证去医院人工窗口报销。
- 深圳:
- 报销方式:省外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支付,并可在分娩次日起 3 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异地就医未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由其本人先行垫付后,到深圳的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申请报销。
- 网上申报:该市已开通 “市外就医的住院 / 门诊费用报销预审核”,参保人可以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进行申请,并在预审核通过后将资料邮寄到医保部门,完成报销申报手续。
还有一些地区如济南、常德等地,自 2025 年起将产检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按照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进行报销,参保人在产检时不需要先自费结算后再报销。建议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官方信息,以了解最新的产检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