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西省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和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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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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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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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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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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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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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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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6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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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医院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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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线,无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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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
- 实施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制度,统一病种和保障水平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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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个人需先行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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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4年1月1日起,南昌市居民医保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
以上政策综合了江西省医疗保障体系的整体框架及2024年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