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特殊病种门诊保障制度有以下调整和优化:
一、门诊特殊病种门诊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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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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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统一为 600元 (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普通门诊与门诊特殊病种合并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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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为 14万元 ,其中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病种封顶线为 6000元 ,其他病种封顶线为 14万元 (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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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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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最高可达 97% (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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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在 70%-76% 之间,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在 85%-92% 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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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与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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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可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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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项目需符合医保限定支付范围,中药处方纳入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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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特殊病种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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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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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增了10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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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期肾病门诊治疗已从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调整至门诊特殊病种,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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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审核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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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费用需符合诊疗项目目录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超支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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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未备案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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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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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待遇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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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DIP支付 :纳入按病种收付费、DRG收付费的诊疗项目不设起付线。
以上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全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