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的门诊统筹政策开始于 2023年2月15日 ,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标志着全国范围内试点推行该政策。截至2025年3月,该政策已在全国多地推广实施,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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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参保人员可通过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医保支付合规药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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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2023年启动试点,允许参保人员凭电子处方在药店购药并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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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 :2024年6月调整互联网复诊价格及支付标准,推进药店互联网问诊购药服务。
该政策通过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统筹,旨在解决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不足的问题,提高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的便利性和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