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
医保局的全称根据管理范围和行政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地方医疗保障局
多数地区的医保局仍隶属于当地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作为其下属科室或独立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医疗保障管理工作。
- 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级机构)
2018年3月,国务院组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医疗保障局 (简称国家医保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医疗保障政策制定、基金监管、医疗服务管理等职能。该机构于2018年5月正式挂牌运行,整合了原卫生计生委的医疗保障职责。
补充说明
- 国家医保局与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医疗保障司合并而成,强化了跨地区、跨部门的统筹协调能力。- 地方医保局与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建立协同机制,共同推进医疗改革。根据具体语境(地方或国家层面),医保局可称为医疗保障局或国家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