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湖北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报销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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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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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报销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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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需签约)报销比例55%,年度最高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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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全省统一病种目录内费用报销60%(普通居民)或70%(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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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 报销比例50%-90%,具体视病种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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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门诊
- 使用全省统一支付药品目录费用报销70%。
二、住院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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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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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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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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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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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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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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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卫生室: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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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7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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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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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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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全省统一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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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自付1.2万元以上部分按60%-75%比例报销,封顶40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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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2025年个人缴费400元/年,财政补助670元/年,总筹资1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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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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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规定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省城乡居民,参保范围覆盖职工医保制度外其他城乡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