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职工医保省内和省外是可以合并的 。合并指的是将不同地区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合并在一起,而不是指交两份医保保两份。参保人需要到参保地的社保局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将一个地方的社保合并到另一个地方。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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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时,社保经办机构会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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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提出转移接续的申请,所有手续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共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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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有助于参保人享受更长时间的医保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合并仅限于职工医保,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不能进行合并操作。如果在两个以上地区同时缴纳医保,遵循的是先转后清原则,即先将目标地的医保转入,然后由转入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只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
职工医保省内和省外合并是可行的,有助于参保人整合不同地区的缴费年限,享受更全面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