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的大病医保政策近期进行了调整,以下是相关信息的详细说明:
1. 大病医保起付标准
- 普通参保人员:2024年1月1日起,大病医保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2万元降低至1.5万元。
- 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受起付标准减半政策,即起付标准为7500元。
2. 报销比例
大病医保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无最高支付限额。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 职工医保:
- 1.5万元以上至4万元(含):报销60%
- 4万元以上至6万元(含):报销65%
- 6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报销70%
- 8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报销75%
- 10万元以上:报销80%
- 居民医保:
- 1.5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报销60%
- 8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报销65%
- 10万元以上:报销70%。
3. 政策调整背景与目的
-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特别是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强化救助兜底保障功能。
- 调整后,预计普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支出可减少约3000元,而困难人员因起付标准减半及报销比例提高,将获得更大的保障。
4. 适用范围
- 大病医保覆盖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参保人员。
- 报销范围包括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但不包括医保范围外的费用及医用耗材超过支付限额的部分。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可参考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文件或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