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辽宁职工医保政策,报销比例主要分为门诊和住院两类,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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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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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门诊免报额度为2000元,超过部分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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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免报额度为1300元,70岁以下按70%报销,70岁以上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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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 三级专科医院(如医大附属一院、盛京医院)在职职工报销65%,退休职工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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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 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1.2万元,个人先行自付10%。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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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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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 :起付标准为1300元(2024年统一标准),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60%,在职职工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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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住院 :起付标准调整为650元(按年龄递减),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60%,在职职工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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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最高报销限额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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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项目
- 不纳入门诊统筹报销,需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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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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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可能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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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 :签约后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省职工医保,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