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定点和分娩医院不一样,报销方式因地区而异,以下以广州、厦门、广东部分地区和南昌为例进行说明:
- 广州
- 广州产检广州生育:参保人在广州市办理了产前检查医疗机构选定手续后,后续产检凭身份证与社保卡等医保就医凭证,直接在医院记账处理。分娩或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广州市内其他医院直接出示就医凭证,费用记账处理,无需前往各医保分中心。
- 广州产检异地生育:参保人在广州办理产检就医确认,在异地分娩后,需至各医保分中心办理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
- 异地产检广州生育:若在省内异地产检,广州分娩,产检费用与分娩费用直接在医院记账处理;若在省外异地产检,广州分娩,则分娩后携资料至广州各医保中心报销产检医疗费用。
- 不同异地产检生育:参保人在省内或省内及跨省不同地市产检分娩,需办理两次生育异地备案。前往产检地前要办理一次生育异地就医备案,前往分娩地就医前再办理一次。分娩后,省内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在医疗机构记账处理,省外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自费结清后携资料至广州市医保各分中心办理报销。如在省外不同地市产检分娩,则只需办理一次生育异地备案,分娩后,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自费结清后携资料至广州市医保各分中心办理报销。
- 厦门:医保参保人员生育相关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规定支付结算,可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直接结算(跨省就医需备案),无需二次申报,只需支付按规定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福建省内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直接结算医药费用,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广东部分地区:参保人若需异地生育,需在怀孕后(包括需要终止妊娠的)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前,填报《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到参保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或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粤医保” 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生育异地备案和产前检查选点手续,经核准后,自申办之日起生效。分娩后按当地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 南昌:参保居民确诊怀孕后,在参保地区域外进行早孕检查与建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等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生育,办理了异地就医审批手续的,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待遇标准支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额度均按规定不超过具体标准的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分娩出院后,持身份证、社保卡、出生证明、孕期检查费用发票、生育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汇总清单到参保地乡(镇)医保所或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可以看出,各地报销政策和流程差异较大。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参考当地医保政策官方文件,以获取准确的报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