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浙江省医保的跨省使用政策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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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通用性
浙江医保卡在全省范围内通用,参保人员可在省内任何地级市享受住院、门诊、慢特病等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已实现市县同城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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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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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通过线上渠道或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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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遵循就近就医原则,优先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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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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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需在本地医保中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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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一个月内携带住院凭证、费用明细等材料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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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省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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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与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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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电话、官网或线下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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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况下需提供转诊证明,尤其是跨省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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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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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支持直接联网结算,费用由医保基金与患者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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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疗机构未开通联网结算,需先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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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
- 急诊情况可先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办理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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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限制 :医保卡仅限参保地及联网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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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门诊、药店等自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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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出行前确认最新规定。
综上,浙江医保在省内及大部分跨省地区均实现通用,但需根据就医地政策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