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关于在江苏缴纳的医保转移到安徽的问题,综合解答如下:
一、医保转移的可行性
-
跨省转移政策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接续,个人账户余额可随转移划转。
-
转移条件
-
缴费年限累计 :需满足当地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要求(如江苏男性30年、女性25年),且总缴费年限≥15年。
-
无重复参保 :需确保两地无重复参保记录。
-
二、转移流程
-
转入安徽
-
有新单位 :新单位需在15个工作日内向安徽社保部门提交《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及参保人身份证等材料。
-
无新单位 :需先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停保手续,再到安徽参保地办理转入。
-
-
原参保地处理
- 接收安徽社保部门邮寄的《参保凭证》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
三、注意事项
-
医保卡使用
-
异地就医 :需在参保地就医,费用由参保地报销,回参保地结算。
-
合并账户 :若在安徽继续参保,原江苏账户个人账户余额可转入安徽账户,但不会重复计算缴费年限。
-
-
退休待遇
- 转移后按安徽当地政策计算退休待遇,无需再转回江苏。
四、特殊情况处理
-
视同缴费年限 :若累计缴费年限已满法定退休年龄,无需转回异地医保。
-
中断缴费 :若中断缴费超过2年,可能影响待遇享受,需补缴。
总结
在江苏缴纳的医保可以转移到安徽,但需满足缴费年限累计等条件。建议办理前咨询两地社保部门,确认具体流程及待遇衔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