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疗统筹的报销限额根据参保类型和保障范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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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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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前:每年500元起付线,最高报销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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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每年700元起付线,最高报销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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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高血压400元/年、糖尿病600元/年,两病共存7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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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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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付线8000元,最高支付限额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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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起付线8000元,最高支付限额36万元(原封顶线30万元基础上提高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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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大病保险按85%报销,个人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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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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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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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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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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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叠加后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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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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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按70%-90%比例报销(具体比例因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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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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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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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与住院报销 :门诊统筹仅限指定门诊费用报销,与住院报销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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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 :连续参保满4年的,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3000元;中断参保年限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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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零报销激励 :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可提高30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0年至今的医保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2025年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