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吉林省通化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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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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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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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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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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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4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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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5500元/年(其中1000元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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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累计计算
- 按医疗机构级别执行,全年仅负担一次起付线,达到后直接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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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政策
- 个人累计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6000元(含)且≤20万元的部分,报销80%;超过20万元的部分,报销90%
二、重大疾病保障待遇
- 对于二级及以上省直定点医疗机构的39种重大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具体比例未明确提及
三、门诊药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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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自付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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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调整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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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调整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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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药品报销
- 神木户籍未办理慢保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年可报销200-300元(按比例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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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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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免报额度 :部分政策提及2000元(如城镇职工医保),但与门诊统筹政策冲突,以门诊统筹为准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通化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