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的医保报销电话是许多参保人员关心的问题。以下是关于贺州医保报销电话的详细信息,包括报销流程、所需材料、报销政策和范围的介绍。
贺州市医疗保障局及医保中心的电话
贺州市医疗保障局电话
贺州市医疗保障局的咨询电话包括:
- 综合科:0774-5236615
- 申报受理科:0774-5138661
- 参保和稽核科:0774-5123338
- 待遇审核科:0774-5120560
- 定点管理科:0774-5233215
- 信息技术科:0774-5128137
- 基金和财务管理科:0774-5128086
各区医保中心的电话
八步区医保中心的电话:
- 办公室:0774-5123510
- 规划财务股:0774-5123518
- 参保登记股:0774-5281382
- 待遇保障股:0774-5123506
- 医药管理股:0774-5130744
- 基金管理股:0774-5131356
- 综合受理窗口股:0774-5281360
平桂区医保中心的电话: - 办公室:0774-8834150
- 财务股:0774-8836248
- 信息管理股:0774-8834132
- 医疗救助股:0774-8834193
- 基金管理股:0774-8833131
- 综合窗口受理股:0774-8836759
- 征缴业务:0774-8833941
昭平县、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等地的医保中心电话也可在贺州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网站或相关宣传资料中找到。
医保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报销流程
- 准备材料:包括医疗费用发票、结算单、出院记录、疾病证明、费用明细清单、身份证、银行卡等。
- 提交材料:可以将材料提交到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住院补充险窗口或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63号。
- 审核和报销:医保部门在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在法定有效期内完成报销。
所需材料
- 医疗费用发票报销联或电子医疗费用发票打印件
- 《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
- 与医疗费用发票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或电子清单打印件
- 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的免提供)
- 出院记录原件(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的免提供)
- 身份证复印件
- 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
医保报销政策和范围
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待遇: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日发生的不高于100元、在村卫生室每日不高于70元的门诊医疗费用,分别享受85%、75%的报销比例,统筹基金限额支付300元/人·年。
- 住院医疗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扣除起付线后,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进行支付,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1月1日前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上年度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报销范围
- 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
-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参保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可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年度报销限额从600元到80000元不等。
- 住院医疗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
贺州市的医保报销电话和具体信息已在文中详细列出。参保人员可以通过这些电话获取详细的报销政策和流程,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贺州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贺州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型和医疗类别而异,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和相关信息: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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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
- 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75%。
- 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费用,报销比例为85%。
- 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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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
- 报销比例根据病种不同,从50%到90%不等。
- 各病种的年度支付限额从600元到80000元不等,具体根据病种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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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
- 一级及以下医院:报销比例为90%,个人支付10%。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个人支付25%。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个人支付40%。
- 自治区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个人支付45%。
- 异地住院报销比例会有所下降,具体视转诊情况而定。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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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急诊医疗费用:
- 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
- 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
- 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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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 三级医院:
- 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报销85%。
- 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 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职工支付5%,报销95%。
- 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 三级医院:
贺州医保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在贺州进行医保报销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门诊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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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或复印件。
-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时需签写个人承诺书)。
- 门诊病历、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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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情况材料:
- 如有补充医疗保险,需提供其他补充医疗保险结算单(理赔通知书)等有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 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可提供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及双方关系佐证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 民政部门认定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的佐证材料复印件(非医疗救助对象、监测对象需提供)。
住院报销材料
-
基本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或复印件。
-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时需签写个人承诺书)。
- 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
-
特定情况材料:
- 如有补充医疗保险,需提供其他补充医疗保险结算单(理赔通知书)等有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 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可提供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及双方关系佐证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 民政部门认定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的佐证材料复印件(非医疗救助对象、监测对象需提供)。
线上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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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扫描件。
- 医疗费用发票扫描件。
- 门诊病历、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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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情况材料:
- 如有补充医疗保险,需提供其他补充医疗保险结算单(理赔通知书)等有效凭证扫描件。
- 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扫描件,如无法提供,可提供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及双方关系佐证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
- 民政部门认定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成员的佐证材料扫描件(非医疗救助对象、监测对象需提供)。
贺州医保报销流程是什么?
贺州医保报销流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差异,以下是主要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门诊报销流程
- 就医:参保居民在门诊就诊时,需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院会刷卡并开出门诊发票。
- 支付:居民需支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剩余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 报销:居民需在规定时间内将门诊发票和医保卡提交至社保卡服务站或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 审核:社保卡服务站或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门诊发票,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 批准:审核通过后,医保经办机构批准报销,并将报销金额打入居民的银行卡中。
住院报销流程
- 就医: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需出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 支付:参保人员需先行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并保存好所有相关的单据和资料。
- 提交材料:参保人员需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
- 收据原件
- 住院费用结算单
- 出院诊断证明
- 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如适用)
- 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
- 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 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如适用)
- 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提交的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 批准:审核通过后,医保经办机构批准报销,并将报销金额打入参保人员的银行账户。
线上报销流程
-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确保在医保部门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 就医并支付费用:按照医生的指导接受检查和治疗,并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 线上提交报销申请:通过以下线上平台进行报销申请:
- 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 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 广西医保APP
- “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
- “广西医保”微信小程序
- 提交报销材料:在线上提交报销申请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 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 收费收据
- 费用明细清单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审核与拨款:医保部门在收到报销申请和相关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医保金将打入个人账户或直接支付给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