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保政策,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参保类型及费用区间有所不同。以下是综合整理后的报销比例表: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报销比例标准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5%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
-
退休人员:一级93%、二级89.5%、三级86%
-
-
特殊群体政策
- 连续参保满5年,三级、二级、一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2007年参保者2021年达70%、80%、90%)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
- 不设起付线,按60%比例报销,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
住院报销
-
乡级医院:90%
-
市级三级医院:65%
-
省级三级医院:60%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药品报销 :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报销,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
-
起付线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线不同(如乡级150元、市级900元、省级1500元)
-
二次报销 :个人负担超8000元部分,大病保险按55%比例报销
四、政策调整说明
-
省直医保自2019年起将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退休职工比例提高至90%
-
部分药品和诊疗项目个人首付比例下调5%-1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9-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