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新农合在上海看病的报销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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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 ,通过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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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 ,患者需出示本人的农村合作医疗证或社会保障卡,并根据医院的规定,可能需要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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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 ,患者需携带以下材料回参合所在地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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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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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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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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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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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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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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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如果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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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务工证明(如果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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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申请 ,患者向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提交上述材料,并填写报销申请。管理部门审核患者的报销资料,确认费用的合理性和报销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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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款项划拨 ,审核通过后,根据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和规定,计算可报销的金额,并将报销款项划拨到患者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患者未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住院时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登记,也可以在就医前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未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住院费用个人首先负担的比例会更高。
建议患者在异地就医前,提前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