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0元
职工医保药店买药的报销起付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 :
- 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费用,在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以上、3000元(含)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暂为70%,退休人员基于上述标准提高5个百分点,且计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9000元以内。
- 基层医疗机构标准 :
- 参保职工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执行基层医疗机构标准,起付线为200元,在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分别是80%、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5000元、退休职工6000元。
- 定点零售药店与定点医疗机构合并计算 :
- 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即在职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门诊统筹基金之和每年度不高于1500元,退休参保人员不高于2000元。
综合以上信息,职工医保药店买药的报销起付标准为 200元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为80%,退休职工为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为5000元,退休职工为6000元。
建议:
- 参保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医保类型和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了解并确认相关报销标准和比例,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