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或先垫付后报销
外地人在上海就医报销主要分为两种方式: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先垫付后报销,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荐)
- 备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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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上海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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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需选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类型并上传居住证明。
- 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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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成功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上海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住院费用,普通门诊部分部分城市已开通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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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可能与上海本地参保人员存在差异。
二、先垫付后报销
- 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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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好发票、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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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就医需在病历中注明“急诊”章。
- 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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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参保地后提交报销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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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限一般为1年,逾期不予处理。
三、注意事项
- 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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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部分城市(如上海)已纳入直接结算,未纳入的城市需先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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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仅限急诊或长期居住人员报销,普通住院需符合参保地政策。
- 比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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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本地参保人员与外地参保人员报销比例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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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参保人员(如连续缴费满10年)在上海的报销比例可达90%以上。
- 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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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住院需额外提供出院小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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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籍参保人员需通过“福建医保公共服务”APP办理备案。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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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就医 :未备案或非急诊需先垫付,部分地区允许通过12321热线咨询异地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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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需在就医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否则无法直接结算。
建议办理备案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确保顺利就医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