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烟花爆竹管理政策,驻马店市全年全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该政策自2019年8月实施以来一直延续,主要基于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考量。
具体规定与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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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范围
驻马店市全境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中心城区四个区及九个县的全域、全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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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时间
全年365天、24小时全时段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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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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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违规 :责令停止燃放,罚款100-500元;构成治安违法的,拘留15日以下;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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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经营 :罚款2万-10万元;构成治安违法的,拘留15日以下;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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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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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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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稳定性 :河南省自2019年8月起已全面实施禁放措施,驻马店市作为其中一员,政策延续性较强。
建议市民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罚。若需庆祝,可选择其他环保方式,如电子烟花、灯光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