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的相关医保政策,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如下:
一、住院报销政策
普通住院:
- 起付线:
- 市内职工医保:900元。
- 市内城乡居民医保:1200元。
- 报销比例:
- 市内职工医保:
- 在职人员:合理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80%报销。
- 退休人员:合理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85%报销。
- 市内城乡居民医保:
- 合理费用扣除起付线后,4000元以下部分按55%报销,4000元以上部分按75%报销。
- 市内职工医保:
- 政策说明:参保患者可享受“一站式、一票制”待遇,即所有报销项目在一张发票上结算完成。
- 起付线:
意外伤害住院:
- 市直、驿城区、开发区职工医保:
- 须在48小时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工作日顺延),方可报销。
- 市外医保患者:
- 可签署《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书》后直接报销。
- 办理地点:出院结算在各楼层一楼大厅“住院结算处”。
- 市直、驿城区、开发区职工医保:
二、门诊报销政策
职工医保:
- 起付线:50元/次。
- 报销比例:
- 在职人员:50%。
- 退休人员:6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在职人员:1500元。
- 退休人员:2000元。
- 政策说明:门诊共济政策覆盖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城乡居民医保:
- 起付线:300元。
- 报销比例:50%,年最高报销500元。
三、注意事项
报销范围和比例适用于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包括以下情况:
-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 自杀、自残(精神病除外)。
- 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违法行为导致的伤病。
- 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 美容、矫形、生理缺陷治疗等。
市外参保患者的报销待遇需咨询当地医保中心。
四、咨询方式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或办理报销手续,可联系:
-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泰山路广安大厦15楼,电话:0396-278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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