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烟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基本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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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相关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首次购房可提取账户全款,后续还贷每年提取不超过当年应还本息额,提前还款按实际还款金额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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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房贷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首次提取账户余额,后续每年提取额不超过当年还款额,已提取部分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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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离休、退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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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或宣告死亡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无继承人或遗赠人的,账户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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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条件
本人及配偶在烟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二、其他提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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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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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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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与户籍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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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两年以上(含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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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烟台或迁往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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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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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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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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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同制职工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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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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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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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注销
提取时需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但购房贷款偿还期间可保留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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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房协议等合法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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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流程
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中心审核后通过银行办理支付。
以上条件综合了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