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保统筹累计指的是 医保统筹基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金额数目 。它包括了通过统筹支付方式累计支付的所有医疗费用,如住院待遇、门诊特定项目及门诊慢性病人的定额医疗补助等,在达到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但不超过支付限额的部分。
医保统筹基金是由全体参保人员共同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扣除划入个人账户后的剩余部分。这部分资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并统一调剂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门诊、药品等支出。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统筹基金会有一个最高支付限额,即通常所说的“封顶线”,超过这个限额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医保统筹累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权益,通过逐年累积统筹基金中的资金,以应对未来的医疗支出。
因此,基本医保统筹累计体现了医保制度中资金共济和风险共担的特点,通过集中管理和使用统筹基金,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