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山西女工退休年龄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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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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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 :年满50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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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 :年满5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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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 若女工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有害健康工作,且连续工龄满10年,可申请提前退休,年龄为45周岁。
二、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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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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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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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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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节点
- 延迟退休分阶段实施,具体时间表需以国务院官方公告为准。
三、其他退休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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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年满4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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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或工伤退休
-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但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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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认定 :退休年龄以职工入职时岗位性质为准,若岗位变动,按新岗位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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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最低缴费年限逐步提高至20年,未达年限可通过延长缴费或一次性缴费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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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申请 :职工可自愿申请弹性提前退休,但需符合年龄限制且单位协商一致。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2024年渐进式延迟退休决定,适用于山西省内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党政机关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