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职工医保拔牙报销没有单独设定限额,其报销规定如下:
- 门诊报销:昆明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产生的符合医保规定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是 30 元,报销比例 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是 60 元,报销比例 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是 90 元,报销比例 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再提高 5 个百分点,分别达到 65%、60% 和 55%。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6000 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报销,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 住院报销:如果因拔牙等牙科治疗需要住院,其报销情况如下: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200 元,在职职工报销 91%,退休职工报销 95%;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550 元,在职职工报销 88%,退休职工报销 92%;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880 元,在职职工报销 85%,退休职工报销 89%。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 41 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拔牙必须是因病情需要,如严重龋齿、牙周炎导致牙齿无法保留,或智齿引起反复炎症等符合医保规定的情况,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才可报销。且一些高端特殊的拔牙技术或材料可能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